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三章 科普资源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文化体育等公共场馆开展科普活动,推动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农村文化礼堂等场所增强科普功能。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利用科技产品体验馆、展示馆等设施,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参观和体验活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