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三章 科普资源第二十一条有效省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科学技术协会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科普数字化应用系统,促进优质科普资源共享共用,为全社会提供权威、专业、实时的科普服务。鼓励科普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进科普设施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化科普场馆,提升科普资源的公共服务能力。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