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二章 科普组织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将卫生健康科普工作纳入卫生健康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科普教育平台和基地,完善卫生健康科普信息发布机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