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二章 科普组织管理第十条有效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学生科普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完善学校科普课程体系,加强学校科普师资建设,完善学校科普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