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当组织、参加、支持科普活动,引导社会力量按照市场运行机制兴办科普事业。

充分利用国家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的优势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支持、培育和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