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科普活动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科普活动,推动科技、安全、卫生、健康、节能、环保等进社区,提升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抵制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能力。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