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饮用水水源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危害水源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