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将符合条件的民宿确定为政府采购的入围供应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工会组织可以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民宿提供交通、食宿、会务和职工疗休养等服务。

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