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