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第三章 统计调查第十五条有效经批准的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机关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项目的名称、组织实施机关、统计调查制度主要内容、有效期限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调查项目除外。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