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废旧的不可降解农用薄膜的,由州、县(市)人民政府农牧、林业和草原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用薄膜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