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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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有效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和电子商务平台、快递、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邮政管理等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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