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动物防疫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设备、条件,建设各类兽医实验室,提高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能力。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