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德宏咖啡产业发展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德宏咖啡生产经营主体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工咖啡,在清洗、分拣、去皮、烘焙、磨粉、包装、储存等环节不得使用国家禁用或者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色素等。禁止使用不合格咖啡原料、辅料。德宏咖啡生产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对其生产的咖啡开展质量安全检测,或者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咖啡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