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有效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卫生等基层卫生服务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