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风险管控与修复第十八条有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