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和保护第十四条有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现有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地下储罐的信息包括地下储罐的使用年限、类型、规格、位置和使用情况等。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