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河道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自治旗设置河湖长制工作机构,承担河湖长制具体工作,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落实总河湖长确定的事项。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