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九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八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推进农业担保网络体系建设,发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