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八章 城乡融合第五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交通物流、客运、水利、能源、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消防和防灾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管护,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保障乡村发展能源需求,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