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交通物流、客运、水利、能源、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消防和防灾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管护,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保障乡村发展能源需求,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