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健全完善草原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制度。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