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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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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

第十九条

有效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净土阿坝”等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建立区域公用品牌产业联盟,打造乡村振兴区域公用品牌产业集群。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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