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健全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加强现代农业园区、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建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