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