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支持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单位、个人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等慈善公益活动,依法保障慈善公益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