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二条有效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库水资源,应当按照水法规定的原则,做到公平有序,并符合水功能区划,服从防洪安全和水工程运行安全的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