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禁毒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遵循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