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旅游停车第二十八条有效旅游场所及其周边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适时车辆流量预警预判,停车需求可能超出停车场车位数时,应当提前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同时向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维护场所周边的交通秩序。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