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是指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生活饮用水。

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