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学校应当完善实验室工作规程,规范实验操作流程,落实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实验安全教育和实验过程安全管理。学校应当健全实验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严格危险实验物品管理,并按照规定开展危险实验物品安全检查,对从事危险品实验操作的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工具。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