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学校通过招标方式采购学生日常生活用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执行标准,并在接收采购用品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学校可以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对采购的学生日常生活用品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