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针对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开展防范诈骗、传销、溺水、欺凌、暴力、性侵害、沉迷网络、非法网络贷款以及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对自然灾害、自救与互救、远离毒品等安全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教育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