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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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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有效

侮辱、殴打土地管理工作人员,拒绝、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6日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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