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开发土地资源,应当从实际出发,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兼顾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维持生态平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珍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土地资源、滥用土地的行为,予以检举、控告。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