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第三章 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第十六条有效单位和个人承包的荒山、荒滩、荒地和荒坡,在不违反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允许其转让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经营权。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