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物业服务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前期物业应当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未能选聘到物业服务人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现场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将其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并向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