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物业管理形式第十条已修改业主可以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人、自行管理等方式实施物业管理。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实施物业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