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六条已修改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为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机关应当落实普法责任制,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加强对有关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每年5月第二周为平安浙江文化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