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已修改

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为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机关应当落实普法责任制,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加强对有关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

每年5月第二周为平安浙江文化周。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