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本省推进乡镇、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的建设。县(市、区)应当按照规定明确平台管理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和运行、维护要求,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