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第五十一条有效常务委员会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采用举手方式或者由主任会议决定的其他方式。出席会议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对议案的表决,及时审慎按键表决,杜绝不按表决器,服从依法表决的结果。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采用举手方式或者由主任会议决定的其他方式表决。法律对表决议案的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