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一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批准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审议人事任免案,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