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三条有效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议案的机关、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应当提供有关的资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