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十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举行联组会议,由主任或者一位副主任主持。联组会议可以由各组联合召开,也可以分别由两个以上的组联合召开。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