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第四条有效依本规定注册的澳门医疗人员应当受聘于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并仅在合作区范围内提供医疗服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