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关于上一年度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本年度计划草案的报告、计划草案,关于上一年度全省预算执行情况与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预算草案,由各代表团审查,并由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审查。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