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章 政府保护第四十三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分类保障,采取措施满足其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要。保障标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困境未成年人生活需求等情况适时调整。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