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便利、优惠或者免费的服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有关规定,限制未成年人应当享有的照顾或者优惠。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