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出议案的机关或者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任会议同意,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24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