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第九章 监督检查第七十二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促进就业工作责任,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需要,合理设定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促进就业工作成效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