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方式的支持力度,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灵活就业环境,强化政策服务供给,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